二次二次大战后,美国在社会异化、政治高压和保守文化三股力量的高压下,形成了“沉寂的十年”,而首先起来反抗的是“垮掉的一代”,本书主人公霍尔顿实际上也是个“垮掉分子”,是最早出现的“反英雄”
还象个娼妇似的巴结人。除非见了某些模样儿有点古怪的家长。你真该看看他怎样对待跟我同房的那个学生的父母。我是说要是学生的母亲显得太胖或者粗野,或者学生的父亲凑巧是那种穿着宽肩膀衣服和粗俗的黑白两色鞋的人,那时候老哈斯就只跟他们握一下手,假惺惺地朝着他们微微一笑。然后就一径去跟别的学生的父母讲话,一谈也许就是半个小时。我受不了这类事情。它会逼得我发疯,会让我烦恼得神经错乱起来。我痛恨那个混帐中学爱尔敦.希尔斯。
“你难道一点也不关心你自己的前途,孩子?” “哦,我对自己的前途是关心的,没错儿。当然啦。我当然关心。”我约莫考虑了一分钟。“不过并不太关心,我揣摩。并不太关心,我揣摩。” “你会的,”老斯宾塞说。“你会关心的,孩子。到了后悔莫及的时候,你会关心的。” 我不爱听他说这样的话。听上去好象我就要死了似的,令人十分懊丧。“我揣摩我会这样的,”我说。 “我很想让你的头脑恢复些理智,孩子。我想给你些帮助。我想给你些帮助,只要我做得到。” 他倒是的确想给我些帮助。你看得出来。但问题是我们俩一个在南极一个在北极,相距太远;就是那么回事。“我知道您是想给我帮助,先生。”
我一边穿高统橡皮套鞋什么的,一边大声嚷嚷着问老阿克莱去不去看电影。他从淋浴室门帘听得见我说话,可是他并不马上回答。他就是那样一种人,问他什么事都不肯马上回答。最后他从混帐门帘那儿过来了,站在淋浴台上,问我还有谁同去。他老是打听什么人去什么地方。我敢发誓,这家伙要是在哪儿沉了船,你把他救到一只他妈的船里,他甚至在跨上救生船之前都要打听是哪个在划船。我告诉他说还有马尔.勃罗萨德同去。他说:“那杂种……好吧。等我一会儿。”听起来倒象是他在给你很大面子呢。
我下车进了潘恩车站,头一件事就是进电话间打电话。我很想跟什么人通通话。我把我的手提箱放在电话间门口,以便照看,可我进了里边,一时又想不起跟谁通话。我哥哥DB在好莱坞。我的小妹妹菲芘在九点左右就上床了――所以我不能打电话给她。我要是把她叫醒,她倒是不在乎,可问题在于接电话的不会是她,而是我的父母。所以这电话决不能打。接着我想到给琴.迦拉格的母亲挂个电话,打听一下琴的假期什么时候开始,可我又不怎么想打。再说时间也太晚了。我于是想到打电话给那位常常跟我在一起的女朋友萨丽.海斯,因为我知道她已放圣诞假了――她写了封又长又假的信给我,请我在圣诞前夕到她家去帮她修剪圣诞树――可我又怕她母亲来接电话。她母亲认识我母亲,我可以想象到她一接到电话,也就不怕摔断他妈的腿,马上急煎煎打电话去通知我母亲,说我已经到纽约了。再说,我也不怎么想跟老海斯太太通话。她有一次告诉萨丽说我太野。她说我太野,没有生活的目标。我于是又想起打电话给那个我在胡敦中学时的同学卡尔.路斯,可我不怎么喜欢他.所以我在电话间里呆了约莫二十分钟,却没打电话就走了出来,拿起我的手提箱,走向停出租汽车的地道,叫了辆汽车。
可是旅馆那一边房间里在干些什么,你听了准会吃惊。他们甚至都不把窗帘拉上。我看见有个头发花白的家伙,看样子还很有身份,光穿着裤衩在干一件我说出来你决不相信的事。他先把自己的手提箱放在床上。然后他拿出整整一套妇女服装,开始穿戴起来。那是一套真正妇女服装――长统丝袜,高跟皮鞋,奶罩,搭拉着两条背带的衬裙,等等。随后他穿上了一件腰身极小的黑色晚礼服。我可以对天发誓。随后他在房间里走来走去,象女人那样迈着极小的步于,一边还抽烟照镜子。而且只有他一个人在房里。除非有人在浴室里――这我看不见。后来,就在他上面的那个窗口,我又看见一对男女在用嘴彼此喷水。也许是加冰的威士忌苏打,不是水,可我看不出他们杯子里盛的是什么。嗯,他先喝一口,喷了她一身,接着她也照样喷他――他们就这样轮流着喷来喷去,我的老天爷。你真应该见见他们。在整个时间内他们都歇斯底里发作,好象这是世界上最最好玩的事儿。我不开玩笑,这家旅馆确是住满心理变态的人。我也许是这地方唯一的正常人了――而我这么说一点也不夸大。我真想他妈的拍个电报给老斯特拉德莱塔,叫他搭最快一班火车直奔纽约。他准可以在这旅馆里称王哩
这以后,琴就跟我做了朋友。那天下午我就跟她一块儿去打高尔夫球。她失了八个球,我记得。八个。我费了很大工夫,才教会她在开球的时候至少张开跟睛。她在我的帮助下球艺进步得很快。我自己高尔夫球打得极好。
她说完走了。那海军跟我互相说了声“见到你真高兴”。这类事情老让我笑疼肚皮,我老是在跟人说“见到你真高兴”,其实我见到他可一点也不高兴。你要是想在这世界上活下去,就得说这类话。
我于是给老萨丽.海斯打了个电话。她在玛丽.伍德鲁夫念书,我知道她已放假回家,因为两星期之前我曾接到过她的信。我对她并不怎么倾心,可我认识她已有好几年了。我由于自己愚蠢,一直以为她十分聪明。我之所以这样想,是因为她对戏剧文学之类的玩艺儿懂得很多。要是一个人对这类玩艺儿懂得很多,那你就要花很大工夫才能发现这人是不是真正愚蠢。拿老萨丽来说,我花了几年工夫才发现。我想如果我们不老是在一起搂搂抱抱的,我也许能发现得更早一些。我的一个大问题是,只要是跟我在一起搂搂抱抱的姑娘,我总以为她们很聪明。其实这两件事没一点儿混帐关系,可我总要那么想。
接着他和老萨丽开始聊起他们两个都认识的许多熟人来。这是你一辈子从来没听到过的最假模假式的谈话。他们以最快的速度不断想出一些地方来,然后再想出一些住在那地方的人,说出他们的名字。 等到我回到座位上的时候,我都快要呕出来了。―点不假。接着,等到下一幕戏演完的时候,他们之继续了他们那令人厌烦的混帐谈话,他们不断想出更多的地方,说出住在那地方的更多人的名字。最糟糕的是,那傻瓜蛋有那种假极了的名牌大学声音,就是那种换其疲倦、极其势利的声音。那声音听去简直象个女人。
可是好笑的是,整个混帐冰场上就数我们两个溜得最糟。我是说最槽。而冰场上也有几个溜得真正棒的。老萨丽的脚脖子一个劲儿往里弯,差点儿都碰到了冰上。这不仅看上去难看得要命,恐怕也疼得要命。我自己很有这个体会。我的脚脖子疼得都要了我的命。我们的样子大概很值得一看。更糟糕的是,至少有那么一两百人没事可做,都站在那儿伸长了脖子看热闹,看每个人摔倒了又爬起来。
“喂,咱们走吧,”我说。“你真是讨人厌极了,我老实告诉你说。” 嘿,我一说这话,她蹦得都碰着屋顶了。我知道我本不应该说这话,换了平常时候我大概也不会说这话,可当时她实在惹得我心里烦极了。平常我从来不跟姑娘们说这种粗话。嘿,她真蹦得碰着屋顶了。我象疯子似的直向她道歉,可她不肯接受。
约她跳舞的是那个在乔埃特念书的可怕家伙亚尔.派克。我对他不怎么了解,可他整天泡在游泳池里。他穿了件永久脾之类的白色游泳裤,老是在最高的跳板上跳水。他整天跳的都是同一种鳖脚的倒栽葱姿势。他就只能跳这一种姿势,可他自以为非常了不起。他这人全是肌肉,没有脑子。嗯,那天晚上约琴出来的就是这么个人。我实在没法理解,我发誓我没法理解。我跟琴比较熟了以后,就问她怎么会跟亚尔.派克这种喜欢卖弄的杂种约会。琴说他并不喜欢卖弄。她说他有自卑感。看她的样子好象有点儿同情他,而她也决不是在装模作样。她真是这个意思。女孩子就是这点好笑。遇到那种地地道道的杂种――十分卑鄙,或者十分自高自大――你每次只要一跟姑娘们提起,她们就会说他有自卑感。也许他确有自卑感,可在我看来这也不能构成他不成为杂种的理由。那种姑娘,你真不知道她们心里是什么想法。有一次我介绍罗蓓塔.华尔西的同房间姑娘跟我的一个朋友约会。他的名字叫鲍伯.鲁滨孙,他倒真是有自卑感。你看得出他很为自己的父母难为情,因为他们说话土里士气,而且并不怎么有钱。可他不是个杂种。他是个挺不错的家伙。不过跟罗德塔同屋的那位姑娘一点也不喜欢他。她对罗德塔说他十分自高自大――而她之所以认为他自高自大脑理由,却是他偶尔跟她提起自已是辩论会的负责人,就是那么件小事,可她就认为他自高自大!姑娘们的问题是,她们要是喜欢什么人,不管他是个多下流的杂种,她们总要说他有自卑感;要是她们不喜欢他,那么不管他是个多好的家伙,或者他有多大的自卑感,她们都会说他自高自大。连聪明的姑娘也免不了。
我问的都有点儿涉及私人隐事了。我明白这一点。可老路斯就是这些地方让你觉得不痛快。我在胡敦的时候,他会叫你把你自己最最隐秘的事情形容给他听,可你只要一问起有关他自己的事情,他就会生起气来。这般聪明人就是这样,如果不是他们自己在发号施令,就不高兴跟你进行一场有意思的谈话。他们自己一住嘴,也就要你住嘴,他们一回到他们自己的房间,也就要你回到你自己的房间。我在胡敦的时候,老路斯一向痛恨这样的事――那就是他在他自己的房间里向我们一伙人谈完性问题后,我们还聚集在一起继续聊一会儿天。我是说另外那些家伙跟我自己。在别人的房间里。老路斯痛恨这类事情。他只喜欢自己一个人当大亨,等他把话说完,就希望每个人都回到自己的房间里不再言语。他最害怕的,就是怕有人说出来的话比他高明。他的确引得我很开心。
可是我的父母,尤其是我母亲,耳朵尖得就象只混帐猎狗。因此我经过他们房门的时候,走得非常非常轻。我甚至都屏住了呼吸,老天爷。你可以拿把椅子砸在我父亲的脑袋上,他都不会醒来,可我母亲就不一样,你哪怕在西伯利亚咳嗽一声,她都听得见你的声音。她的神精衰弱得要命。整个晚上她有一半时间起来抽烟。
她说的对。那的确是“你要是在麦田里遇到了我”。可我当时并不知道。 “我还以为是‘你要是在麦田里捉到了我’呢,”我说。“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我知道这不象话。
“他说的是:‘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
我旁边的长椅上不知谁丢下本杂志在那里,我就拿了看起来,本想借此转移思路,至少暂时不去想安多里尼先生和千百万样其他事情。不过我看了那篇混帐文章,心里反倒更不好过了。文章里全是谈的荷尔蒙。它描写如果你身上的荷尔蒙正常,你的脸色应该怎样,眼神应该怎样,可我完全不是那个样儿。我倒是跟文章里所描写的那种荷尔蒙失常的人一模一样。因此我开始为我的荷尔蒙担起心来。接着我看了另外那篇文章,写的是怎样预测自己有没有得癌。它说你嘴里要是有什么溃疡,一时好不了,那可能就是癌的症状。我的哺唇里面正好有个溃疡,已有两个星期了。因此我怀疑自己已经得了癌。这杂志倒是一服小小的兴奋剂。未了儿我不看杂志了,出去到外面散一会儿步。我揣摩自己大概要在一两个月内死去,因为我得了癌。我真是这样想的。我甚至肯定自己一定会死去。这当然不是太舒服的感觉。
我在那儿坐了总有一个钟头,我揣摩。最后,我打定主意,决计远走高飞。我决意不再回家,也不再到另一个混帐学校里去念书了。我决定再见老菲芘一面,向她告别,把她过圣诞节的钱还她,随后我一路搭人家的车到西部去。我想先到荷兰隧道不花钱搭一辆车,然后再搭一辆,然后再一辆、再一辆,这样不多几天我就可以到达西部,那儿阳光明媚,景色美丽;那儿没有人认识我,我可以随便找个工作做。我揣摩自己可以在一个加油站里找个工作,给人家的汽车加油什么的。不过我并不在乎找到的是什么样的工作,反正只要人家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人家就成。我又想起了一个主意,打算到了那儿,就装作一个又袭又哑的人。这样我就可以不必跟任何人讲任何混帐废话了。要是有人想跟我说什么,他们就得写在纸上递给我。用这种方法交谈,过不多久他们就会腻烦得要命,这样我的下半辈子就再也用不着跟人谈话了。人人都会认为我是个可怜的又聋又哑的杂种,谁都不会来打扰我。他们会让我把汽油灌进他们的混帐汽车,他们会给我一份工资,我用自己挣来的钱造一座小屋,终身住在里面。我准备把小屋造在树林旁边,而不是造在树林里面,因为我喜欢屋里一天到晚都有充足的阳光。一日三餐我可以自己做了吃,以后我如果想结婚什么的,可以找一个同我一样又聋又哑的美丽姑娘。我们结婚以后,她就搬来跟我一起佐在我的小屋里,她如果想跟我说什么话,也得写在一张混帐纸上,象别人一样。 我们如果生了孩子,就把他们送到什么地方藏起来。我们可以给他们买许许多多书,亲自教他们读书写字。 我这样想着想着,心里兴奋得要命。我的确兴奋。我知道假装又聋又哑那一节十分荒唐,可我喜欢这样想。不过我倒是真的打定主意要到西部去。
可我刚坐下去,就看见一样东西,差点儿都把我气疯了。有人在墙上写了“×你”两个大字。 我见了真他妈的差点儿气死。我想到菲芘和别的那些小孩子会看到它,不知他妈的是什么意思,最后总有个下流的孩子会解释给她们听――同时把眼睛那么一斜,自然啦――以后有一两天工夫,她们会老想着这事,甚至或许会嘀咕着这事。我真希望亲手把写这两个字的人杀掉。我揣摩大概是哪个性变态的瘪三在深夜里偷偷溜进了学校,撤了泡尿什么的,随后在墙上写下这两个宇。我不住地幻想着自己怎样在他写字的时候捉住他,怎样揪住了他的脑袋往石级上撞,直撞得他头破血流,直挺挺的死在地上。可我也知道自己没勇气干这事。我知道得很清楚。这就使我心里更加泄气。我甚至都没勇气用手把这两个字从墙上擦掉,我老实告诉你说。我生怕哪个教师撞见我在擦,还以为是我写的。可我最后还是把字擦掉了。随后我继续上楼向校长办公室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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