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职业是小说家》书摘

1.5万字

在许多情况下,小说家是将存在于意识之中的东西转换成“故事”的形式表现出来。那原本固有的形态与后来产生的新形态之间会产生“落差”,便如同杠杆一般,利用这落差自身的能量来讲故事。这是相当绕弯子和费工夫的活儿。

脑海中的信息拥有一定轮廓的人,便不必将其一一转换成故事。径直将那轮廓原封不动地转化为文字往往更快捷,也容易让一般人理解。恐怕得花上半年才能转换成小说形态的信息与概念,如果原封不动直接表达的话,可能只需要三天就能转化为文字。要是对着麦克风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也许不超过十分钟就能完工。才思敏捷的人当然能胜任这种事,听众也会恍然大悟:“啊哈,原来如此啊。”总之,那是因为脑袋聪明的缘故。

此外,知识储备丰富的人也不必特地搬出这个叫“故事”的、含混模糊或者说底细不明的“容器”来,更无须从零出发进行虚构的设定。只消将手头的知识合乎逻辑地巧妙编排,转换为文字,人们大概就能毫无障碍地理解和信服,感到心满意足了。

第二章 刚当上小说家那会儿

反正我是一开始先结了婚(至于为什么要结婚,说来话长,姑且略去不提),又讨厌进公司就职(至于为什么讨厌就职,这也说来话长,姑且略去不提),就决定自己开家小店。那是一家播放爵士唱片,提供咖啡、酒类和菜肴的小店。因为我当时沉溺于爵士乐(现在也经常听),只要能从早到晚听喜欢的音乐就行啦!就是出于这个非常单纯、某种意义上颇有些草率的想法。我还没毕业便结了婚,当然不会有什么资金,于是和太太两个人在三年里同时打了好几份工,总之是拼命攒钱,然后再四处举债。

就这样用东拼西凑来的钱在国分寺车站南口开了一家小店。那是一九七四年的事。

值得庆幸的是,那时候年轻人开店不像现在这样耗费巨资,所以和我一样“不想进公司上班”“不愿向体制摇尾乞怜”的人们,就到处开起小店来,诸如咖啡馆、小饭馆、杂货店和书店。我的小店周边也有好几家同龄人经营的店。血气方刚、貌似学生运动落魄者的家伙们也在四周晃来晃去。整个世间好像还有不少类似

“缝隙”的地方,只要走运,找到适合自己的“缝隙”,就好歹能生存下去。那是一个虽然事事粗枝大叶,却也不乏乐趣的时代。

我把从前用过的立式钢琴从家里搬过来,周末在店里举办现场演奏会。武藏野一带住着许多爵士乐手,尽管演出费低廉,大家却(好像)总是快快活活地赶来表演。像向井滋春啦,高漱亚纪啦,杉本喜代志啦,大友义雄啦,植松孝夫啦,古泽良治郎啦,渡边文男啦,可真让人开心啊。他们也罢我也罢,大家都很年轻,干劲十足。呃,遗憾的是,彼此都几乎没赚到什么钱。

第三章 关于文学奖

我之所以居于距离文坛较远之地,原因之一是一开始就没打算“要当作家”。我作为一个普通人过着极其普通的生活,有一天陡然起意写了部小说,而那部小说一下子就摘取了新人奖。所以文坛是怎么一回事,文学奖又是怎么一回事,我几乎丝毫不具备这类基础知识。

NHK 也很烦人,还在提名阶段,就打来电话跟我打招呼:“等您得到了芥川奖,请第二天早晨来上电视节目呀。”我工作很忙,又不想上什么电视(因为我生性不喜欢抛头露面),就回答说:不行,我不去。可他们总也不肯退让,反而圣我为何不上电视,生我的气。每次获得提名后都会发生诸如此类的事情,往往令人心烦难耐。

世人为什么只对芥川奖如此在意,我时常感到不可思议。不久前,我走进一家书店,发现里面堆满了书名类似《村上春树为什么没能获得芥川奖》的书。我没翻开读过,不知道内容如何—自己毕竟不好意思买吧?不过,出版这种书本身就叫人心生疑窦:“好像有点咄咄怪事的感觉嘛。”

不是吗?就算那时我得到了芥川奖,可是,既无法想象世界的命运会因此发生改变,也无法想象我的人生会由此面目全非。

世界大概还是眼下这副德行,我也肯定还是这样,三十多年来(可能有些许误差),大抵按照相同的节奏执笔创作至今。不管我是否获得芥川奖,我写的小说恐怕照样被同一批读者欣然接受,照样让同一批人焦虑不安。(让为数不少的某类人焦虑不安,好像与文学奖无关,而是我与生俱来的资质使然。)

假如我得了芥川奖,伊拉克战争就不会爆发—如果事情是这样,我自然也会感到有责任,但这样的事绝无可能。既然如此,我没获得芥川奖一事为什么非要特地做成一本书不可呢?老实说,这正是让我困惑的地方。我得没得到芥川奖,不过是茶杯里的风暴⋯⋯又何曾是风暴呢,连小旋风都算不上,简直是微不足道。

这话一说出口,没准会惹出是非来:芥川奖无非是文艺春秋这家出版社评选的一个奖项。文艺春秋把它当作一项商业活动在运营——即便不把话说得这么绝对,可要说完全没有商业运作成分,那就是撒谎了。

第四章 关于原创性

春之祭

第五章 那么,写点什么好呢?

有一个故事我很喜欢。诗人保尔•瓦莱里采访阿尔伯特,爱因斯坦时,问道:“您会不会随身携带一个记录灵感的笔记本?”爱因斯坦表面上非常平静,内心却十分惊讶,答道:“哦,没那个必要,因 灵感是难得一遇的事儿。”

的确,听他这么一说,我觉得自己也一样,很少遇到感叹“此刻手头有个笔记本该多好”的情况。而且,真正重要的事情一旦放进脑海里,是不可能那么轻易就遗忘的。

詹姆斯•乔伊斯曾经非常简洁地断言:“所谓想象力就是记忆。”此言极是,我完全认同詹姆斯•乔伊斯的观点。想象力千真万确就是缺乏脉络的记忆片段的结合体。这种说法在语义上似乎有些矛盾,“被巧妙组合起来的毫无脉络的记忆”会具备自己的直觉,具有预见性。它才应该成为故事正确的动力。

总之,我们的(至少是我的)脑袋里配备着这样的大型档案柜。一个个抽屉中塞满了形形色色作为信息的记忆。既有大抽屉,也有小抽屉,其中还有内设暗斗的抽屉。我一边写小说,一边根据需要拉开相应的抽屉,取出里面的素材,用作故事的一部分。档案柜里反正有数量庞大的抽屉,当我集中精力写小说时,哪里的哪一个抽屉中装着哪些东西,相关印象就会自动浮现在脑海里,眨眼间就能无意识地找到它的所在。平时忘却的记忆会自然而然地复苏。大脑进入这种畅通无阻的状态,是一件非常心旷神怡的事。换句话说,就是想象力游离了我的意志,开始立体地星现出自由自在的行动。不用说,对身为小说家的我来说,收藏在脑内档案柜里的信息是任何东西都无法取代的丰富资产。

史蒂文•索德伯格导演的电影《卡夫卡》(一九九一年)中有一个场景,杰瑞米•艾恩斯扮演的弗朗茨•卡夫卡潜入了一座阴森可怖的城堡,里面排列着数量庞大的带抽屉的档案柜(当然是以那部《城堡》为原型)。记得看到这个场景,我忽然想到!“咦,这光景与我脑内的构造没准有相似之处呢。”那是一部意味深长的电影,诸位有机会看的话,请留意这个场景。我的脑袋里面虽然没有那么阴森可怖,但基本结构说不定有些相似。

作为一个作家,我不光写小说,还写一些随笔之类的东西。写小说的时期,会规定好除非有逼不得已的缘由,决不写小说以外的文字。因为倘若写起随笔,势必会应需要拉开某个抽屉,将其中的记忆信息用作素材。这么一来,写小说时再想用它,就会出现在别处已然用过的情况。比如说:“哎呀,说起来,有人一生气就会大打喷嚏这个素材,我上次在周刊杂志的随笔连载里写过了呀。”当然,同一种素材在随笔与小说中连续出现两次也无不可,只是一旦出现这种内容撞车,小说好像就会莫名其妙地变得单薄。总之一句话,在写小说那段时期,最好保证所有的档案柜都为写小说所用。不知什么时候需要什么东西,所以尽量节省着用。这是我从长年写小说的经验中得来的智慧。

小说写作告一段落后,会发现有些抽屉一次也没打开过,剩下很多没派上用场的素材,我会利用这些东西(说起来就是剩余物资)写出一批随笔。不过对我来说,随笔这东西就好比啤酒公司出品的罐装乌龙茶,算是副业。真正美味的素材总是要留给下一本小说(我的正业)。这样的素材积累得多了,“啊啊,想写小说啦”的心情好像就会自然而然地涌上心头,所以必须好好珍藏。

我准备写第一本小说《且听风吟》时,就曾痛感:“这个嘛,岂不是只好写没有任何东西可写的事了。”或者说,只能把“没有任何东西可写”反过来当作武器,从这一境地出发将小说写下去。如果不这么做,便没有方法与走在前头的作家抗衡了。总之,就是利用手头现成的东西把故事构建起来。

为此就需要新的语言和新的文体。必须创造出迄今为止的作家都不曾用过的载体,即语言和文体。什么战争啦革命啦饥饿啦,如果不去写(不能写)这类沉重的话题,就必然要面对相对轻松的素材,于是轻盈灵活、机动性强的载体就必不可缺了。

经历了许多次错误的尝试后(关于这错误的尝试,我在第二章已经写过),我终于成功地摸索出还算耐用的日语文体。虽然是尚不完美的应急品,破绽百出,但这毕竟是有生以来第一次写下的小说,也是无可奈何。缺点嘛,以后——如果有以后的话—再一点点地修正就好。

在这里,我留心的首先是“不作说明”这一点。重要的是将零零星星的小插曲、意象、场面、语言等,不断地扔进小说这个容器里,再将它们立体地组合起来。而且要在与世间通用的逻辑、文坛常用的手法毫无关联的地方进行。这就是基本的框架。

在推进这种作业时,音乐发挥了最大的作用。我采用与演奏音乐相同的要领去写文章。主要是爵士乐大有用武之地。

我准备写第一本小说《且听风吟》时,就曾痛感:“这个嘛,岂不是只好写没有任何东西可写的事了。”或者说,只能把“没有任何东西可写”反过来当作武器,从这一境地出发将小说写下去。如果不这么做,便没有方法与走在前头的作家抗衡了。总之,就是利用手头现成的东西把故事构建起来。

为此就需要新的语言和新的文体。必须创造出迄今为止的作家都不曾用过的载体,即语言和文体。什么战争啦革命啦饥饿啦,如果不去写(不能写)这类沉重的话题,就必然要面对相对轻松的素材,于是轻盈灵活、机动性强的载体就必不可缺了。

经历了许多次错误的尝试后(关于这错误的尝试,我在第二章已经写过),我终于成功地摸索出还算耐用的日语文体。虽然是尚不完美的应急品,破绽百出,但这毕竟是有生以来第一次写下的小说,也是无可奈何。缺点嘛,以后——如果有以后的话—再一点点地修正就好。

在这里,我留心的首先是“不作说明”这一点。重要的是将零零星星的小插曲、意象、场面、语言等,不断地扔进小说这个容器里,再将它们立体地组合起来。而且要在与世间通用的逻辑、文坛常用的手法毫无关联的地方进行。这就是基本的框架。

在推进这种作业时,音乐发挥了最大的作用。我采用与演奏音乐相同的要领去写文章。主要是爵士乐大有用武之地

厄内斯特•海明威无疑是二十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然而其作品“以初期为佳”的观点几乎已成为世间定论。我也最喜欢他头两部长篇小说《太阳照常升起》和《永别了,武器》,以及有尼克•亚当斯登场的早期短篇小说。书中恢宏的气势让人喘不过气来。然而到了后期的作品,好固然是好的,但小说潜在的力量却有所削弱,字里行间似乎感受不到从前那种新鲜了。我揣测,这大概是因为海明威毕竟是那种从素材中汲取力量的作家。

恐怕正因如此,他才主动投身战争(第一次世界大战、西班牙内战、第二次世界大战),去非洲狩猎,满世界去钓鱼,沉滴于斗牛,一直过着这样的生活。大概是经常需要外部刺激的缘故吧。

这样的生活固然可以成为一种传说,但是随着年龄增长,体验赋予他的活力还是会渐渐减弱。所以(是否如此,当然只有他本人才知道),海明威虽然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一九五四年),𨚫沉溺于饮酒,一九六一年在声望达到顶峰之际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我一贯主张,一代人与另一代人并没有优劣之分。大抵不会出现某一代人比另一代优秀或低劣的情况。社会上常常有人展开千篇一律的代际批判,但我坚信这种东西都是毫无意义的空论。

每代人之间既没有优劣之分,也没有高下之别。虽然在倾向和方向性上会有些差异,但质量是毫无差别的,或者说并没有值得视为问题的差异。

说得具体点,比如今天的年轻一代在汉字读写方面或许不如前辈(我不太清楚事实如何),但在计算机语言的理解和处理能力上无疑要胜过他们。我想说的就是这样的事。人们彼此都有擅长的领域,也有不擅长的领域,仅此而已。那么,每一代人从事创造时,只要在各自“擅长的领域”努力向前推进就行了。

运用最得心应手的语言,把最清晰地映入眼帘的东西记述下来就好。既不必对不同世代的人心生自卑,也不必莫名其妙地感到优越。

第六章 与时间成为朋友——写长篇小说

写长篇小说时,我规定自己一天写出十页稿纸,每页四百字。

用我的苹果电脑来说,大概是两屏半的文字,不过还是按照从前的习惯,以四百字一页计算。即使心里还想继续写下去,也照样在十页左右打住;哪怕觉得今天提不起劲儿来,也要鼓足精神写满十页。因为做一项长期工作时,规律性有极大的意义。写得顺手时趁势拼命多写,写得不顺手时就搁笔不写,这样是产生不了规律性的。因此我就像打考勤卡那样,每天基本上不多不少,就写十页。

这哪里是艺术家的做法!这样一来,不就和工厂车间一个样儿了吗?也许有人会这么说。是呀,也许这的确不是艺术家的做法。可是,小说家干吗非得是艺术家不可呢?这到底是什么人在什么时候规定的?没有人规定过,对不对?我们只管按照自己喜欢的方法写小说就行。首先,只要认定“不必非得是个艺术家”,心情就会猛然轻松许多。所谓小说家,在成为艺术家之前,必须是自由人。在自己喜欢的时间,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对我而言这便是自由人的定义。与其做个不得不在乎世人的眼光、穿一身不自在的礼服的艺术家,还不如做个普普通通、随处可见的自由人。

伊萨克•迪内森说过:“我既没有希望也没有绝望,每天写上一点点。”与之相同,我每天写十页原稿,非常淡然。“既没有希望也没有绝望”,实在说得妙极了。早晨起床后,沏好咖啡,伏案工作四五个小时。一天写上十页,一个月便能写三百页。单纯地一算,半年就能写出一千八百页。举个具体的例子,《海边的卡夫卡》的第一稿就是一千八百页。这部小说主要是在夏威夷考爱岛的北岸写的。那儿真是个一无所有的地方,再加上常常下雨,工作得以顺利迷愿。四月初动笔,十月里便收笔完稿了

第一稿完成后,稍微放上一段时间,小作休整(视情况而定,不过一般会休息一周左右),便进入第一轮修改。我总是从头做一次彻底的改写,进行尺度相当大的整体加工。不管一部小说有多么长,结构有多么复杂,我从来都不会先制订写作计划,而是对展开和结局一无所知,信马由缰,想到哪儿写到哪儿,让故事即兴推演下去。这样写起来当然要有趣得多。不过使用这种方法写作,可能导致许多地方前后矛盾、不合情理。登场人物的形象和性格还可能在半道上突生骤变,时间设定也可能出现前后颠倒。

得将这些矛盾的地方逐一化解,改成一个合情合理、前后连贯的故事。有很大一部分要完全删除,另有一些部分要进行扩充,再时不时地添加一些新的小插曲。

写《奇鸟行状录》时,我断定“这个部分从整体上来看不太协调”,将好几个章节整章整章地删除了,后来又以那删除的部分为基础,另外鼓捣出一部全新的小说来(《国境以南,太阳以西》)。像这样的事儿也曾有过,算是颇为极端的例子,大多数时候删除的部分就此消失,再无踪影了。

这轮修改可能需要一到两个月。这个流程结束后,我会再搁置一周,然后进行第二轮修改。这一次也是大刀阔斧地从头改写,只不过更加着眼于细节,仔细地修改。比如加入一些细致的风景描写,整合会话的语气。检查有没有与情节发展不相吻合的地方,将一读之下不易理解的部分改写得易于理解,让故事的展开更加畅达自然。这不是大手术,而是微小手术的积累。这轮工作结束后,再稍事休整,然后着手下一轮修改。这次与其说是手术,不如说更接近于修正。在这一阶段,重要的是看准小说的展开中有哪些部分的螺丝需要牢牢拧紧,哪些部分的螺丝应当稍稍拧松一些。

长篇小说名副其实,就是“篇幅很长的故事”,如果把每一个部位的螺丝都拧得紧绷绷的,读者会喘不过气来。时不时在某些地方让文章松弛下来也很重要。这就需要看清其间的诀窍,调节好整体与细节之间的平衡,从这一观点出发对文章作细微的调整。往往有评论家抽出长篇小说中的一小节来,批判道:“文章不能写得如此粗枝大叶。”但让我来说,这不是公平的做法。因为长篇小说这东西就像活生生的人一样,在某种程度上,粗枝大叶、松松垮垮的部分也是必不可缺的。正因为有了这些东西,拧得紧绷绷的部分才能发挥出正面效果。

大致在这里,我会给自己放个长假。可能的话,把作品在抽屉里放上半个月到一个月,甚至忘掉还有这么个东西存在,或者说努力忘掉它。其间我或去旅行,或集中做些翻译。写长篇小说时,工作时间固然非常重要,但什么都不做的时间也同样有重要的意义。在工厂的生产流程中或建筑工地上,都有一道工序叫作“养护”,就是将产品或素材“窖藏”一段时间。只是安安静静地放在那儿,让空气穿流而过,或是让其内部牢牢地凝固。小说也一样,不好好“养护”,就会出现没有干透的易碎品或内部组织不均匀的东西。

像这样将作品好好养护一番之后,再次开始彻底修改细微的部分。好好养护过的作品会给我与先前大不相同的印象。先前未能发现的缺点,这时也清清楚楚地显现出来。文章有没有深度也可以辨别了。和作品得到了“养护”一样,我的大脑也得到了很好的“养护”。

这话说出来,可能有人会义愤填膺,出版社的编辑在日本虽说是专业技术人员,其实不过是工薪阶层,各自隶属于不同的公司,不知何时就会被调任他职。固然也有例外,但大多由上司指定“你负责这个作家”,便成了责任编辑,无从预测能亲近到哪一步。在这一点上,不论好坏,妻子是不会调任他职的。我说的“观测定点”就是这个意思。因为相处多年,所以大概能领会其中的微妙含义:“这个人有此感想,其实是这么个意思,来源于这个地方。”(我说大概,是因为从理论上来说,也不可能理解妻子的一切。)

然而,若问我是否囫囵吞枣,人家说什么我都全部接受,其实也未必。毕竞我刚呕心沥血地写完一部长篇小说,虽说经过养护多少冷却下来,但脑袋里还充满热血呢,一听到批判的话,不免就怒上心头,还会感情用事,甚至可能发生激烈的争吵。编辑毕竟是外人,不可能当面恶语相加,因此这方面或许可以说是家人的有利之处。我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是容易感情用事的人,但在这个阶段,有时不得不在某种程度上感情用事起来。或许,有时候也需要向外宣泄一下感情。

她的批评,有些让我觉得“的确如此”,“说不定还真是这样”。

有时候要花上几天才能达成这样的认识。也有些让我觉得“不对,岂有此理,还是我的想法才对”。不过在这样 “引进第三者”的过程中,我有一条独门规则,那就是“人家有所挑剔的地方,无论如何一定要修改”。即便不能接受那种批判,但只要人家提出了意见,我就会把那个地方从头改写一遍。不同意那意见时,我甚至还往与对方的忠告完全相反的方向改写。

方向姑且不论,定下心来修改的那几处,再试着重读一遍,差不多每次都发现改得好过从前。我觉得,读过的人对某个部分提出什么意见时,且不管那意见的方向如何,那个部分往往当真隐含着某些问题。就是说,小说那一处的情节发展多少有些疙疙瘩瘩,而我的工作就是要除去那些疙疙瘩瘩的地方。至于用什么方法去除,则由作家自行决定。就算心想“这里写得很完美呀,没必要改动”,也要默默在桌前坐下,无论如何做些修改。因为文章“写得很完美”这种事,实际上绝无可能。

有一件好玩的旧日事。那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未期,我写《舞」舞!舞!》那部长篇小说时的事。这部小说是我头一回用文字处理机(窩士通的便携式)写出来的。绝大部分内容都是在罗马的寓所完成,唯独最后那部分写于移居伦敦之后。我将写好的原稿储存到软盘里,带着它前往伦敦,可在伦敦安定下来之后,打开一看,竟有整整一章消失不见了。我当时还没用惯文字处理机,可能是操作失误吧。呃呃,这是常有的事儿。我当然沮丧万分,受到巨大的打击。因为那一章的篇幅很长,而且是“连自己都认为写得很成功”、引以为豪的一章,无法简简单单地说上一句“呃,这是常有的事儿”就认命了。

然而也不能一直唉声叹气、摇头唏嘘。我重新打起精神,一面苦苦回忆:“嗯,好像是这个样子的。”努力再现几个星期前煞费苦心写出来的文章,总算让它重新复活了。可是万万没想到,等到这部小说成书发行后,下落不明的那一章竟又飘然现身了,原来是混入了意想不到的文件夹里。这也是常有的事啊。于是我心想:“哎呀,糟糕,要是这一版写得更好该怎么办?”提心吊胆地重读了一遍,先说结论:后来改写的版本显然出色得多。

在这里,我想说的是:不论什么文章,必然都有改进的余地。不管作者如何认为“写得真好”“完美无献”“,其中也有变得更好的余地。所以我在修改阶段会尽量抛都自豪感和自尊心,让脑袋里的热度适当冷却下来。只是热度降得过低,修改工作就无法进行了,这方面必须注意。而且要摆好足以抵御外来批判的态势。

人家说些没趣的闲话,也要尽量忍耐,默默吞进肚子里去。作品出版后,面对批评要不为所动,随便当作耳旁风即可。这种东西要是一一放在心上的话,身体会吃不消的——真的。不过在写作过程中,对于来自身边的批评和忠告,必须虚心谦逊地洗耳恭听。这是我长期以来的一贯主张。

我就这样完成一部长篇小说。众口难调,只怕既有讨人喜欢的地方,也有招人不满的地方。就连我自己,也绝非对从前的作品感到心满意足,甚至痛感有的东西“如果是现在,肯定能写得更好些”。回头重读,缺点总是随处可见,所以除非特别簧要,我一般不会把自己的书拿出来看。

第七章 彻底的个人体力劳动

我想,人们并不是受人之托才写小说的,而是因为有“我想写小说!”这种强烈的愿望,深刻感受到这种内在的动力,才不辞劳苦地努力去写小说。

比如说,这只是指我自己的情况,要写一部长篇小说,就得有一年还多(两年,有时甚至三年)的时间钻进书房,独自伏案埋头苦写。清晨起床,每天五到六小时集申心力执笔写稿。像这样绞尽脑汁冥思苦想,脑袋势必会进入过热状态(还真有过头皮发热的情况),神志会老半天都朦胧不清。所以到了下午我就睡睡午觉,听听音乐,读读无害的书。这样一种生活过久了,肯定会导致运动不足,所以我每天大概都要外出运动一个小时,然后再准备迎接第二天的工作。日复一日,就这样过着周而复始的生活。

“孤独的工作。”这么一说反倒变成了陈词滥调,可写小说这份活计——尤其是写长篇小说——实际上就是非常孤独的工作。

时时觉得自己仿佛孤单一人坐在深深的井底。谁也不会赶来相救,谁也不会过来拍拍你的肩膀,赞许一声“今天干得不错啊”。作为结果诞生的作品倒有可能得到嘉许(当然是说如果走运的话),然而人们并不会特地评价一番写作过程。这是只能由作家一个人默默承担的重负。

我成为专业作家后便开始跑步(正式跑起来,是在写《寻羊冒险记》的时候),自那以来三十多年,差不多每天都跑步或游泳一个小时,已经成了习惯。大概是因为身体结实吧,其间从来没有大的健康失调,也不曾弄伤腰腿(只有一次因为打壁球导致肌肉撕裂),几乎没出现过空白期,每天坚持跑步至今。一年跑一次全程马拉松,还出场参加铁人三项赛。

也有人表示钦佩:每天都坚持跑步,好坚强的意志呀。可是要让我来说,每天坚持坐电车上班的工薪阶层,体力消耗才叫厉害呢。比起坐一个小时高峰期的电车,想跑步的时候到外边跑上一个小时,根本就不算一回事。也并不是意志坚强。我本来就喜欢跑步,仅仅是习惯性地坚持对自己胃口的事情而已。无论意志力多强,不对胃口的事也绝不可能连续做上三十年。

小说家的基本工作是讲故事。而所谓讲故事,就是要下降到意识的底层去,下降到心灵黑暗的底部去。要讲规模宏大的故事,作家就必须下降到更深的地方。这就好比想建造商楼大厦,地基就必须越挖越深。而越是要讲周密的故事,那地下的黑暗就越浓重深厚。

我所说的“强韧的心灵”,并不是指现实生活层面的强韧。在现实生活中,我就是一个平平常常的普通人。既会为了无聊的联事受图比誓,也会脱口孩出本米不必说的路,然后又取联干你、碳辦不已。面对诗感时总是无力就柜。对无超的又务則及混农而不见。因为无是轻重的小事会签不可巡,其正重要的大事上都反而麻痹大意、疏忽误事。虽然注意尽基不找借口,有时也忍不住脱口而出。心里想着今天最好不喝酒,都不知不觉从冰箱里我出啤酒喝起来。像这些方面,我猜自己恐怕和世间的普通人差不生。弄不好还低于平均值呢。

然而说到写小说这项工作,我却能一天连续五个小时坐在书桌前,始终保持一颗强韧的心。这种心灵的强韧(至少其中大半)并非与生俱来,而是后天获得的东西。我通过有意识地训练自己,才掌握了它。进一步说,只要有心去做,即便不说是“轻而易举”,至少谁都能通过努力在一定程度上掌握。当然,说到这种强韧,它就像身体的强韧一样,不是要同他人较量竞争,而是为了让此时此刻的自己保持最佳状态。

比如有一位叫安东尼•特罗洛普的作家。他是十九世纪的英国作家,发表了许多长篇小说,当时很受欢迎。他在伦敦的邮局里供职,写小说只是兴趣爱好,但他很快在写作上获得成功,成为风靡一时的流行作家。然而他直到最后都没有辞去邮局的工作。

每天上班之前早早起床,勤奋地坚持写稿,完成自己规定的写作量,然后出门去邮局上班。特罗洛普似乎是位干练的职员,晋升到了相当高的管理层职位。伦敦街头到处安置着红色的邮筒,据说那就是他的功劳,此前可没有邮简那玩意儿。邮局的工作似乎很对他的脾胃,不管写作多么繁忙,他都不曾动过辞职去当专业作家的念头。可能是个有点古怪的人吧。

他在一八八二年六十七岁的时候辞世,作为遗稿留下来的自传在死后刊行,于是他那没有丝毫浪漫色彩、规矩死板的日常生活首次被公之于众。此前人们并不知道特罗洛普是何许人也,等到真相大白于天下,评论家和广大读者都愕然失色,或者说大失所望。据说此后,作家特罗洛普的人气和声誉在英国一落干丈。

而我听到这个故事,却老老实实地感到钦佩:“好厉害,真是个了不起的人。”虽然我还没读过特罗洛普的书,却对他满心崇敬。

然而当时的大众完全不是这样,他们好像颇为生气:“怎么回事?我们读的居然是这种家伙写的小说?”说不定十九世纪英国的大众对作家——或作家的生活方式—追求的是反世俗的理想形象。我要是也过着这种“普普通通的生活”,很可能会遭受和特罗洛普先生相同的命运。一想到这些就不免惶恐。不过,特罗洛普先生在进入二十世纪之后重新得到评价,要说是好事,也确实算是好事⋯⋯

如此说来,弗朗茨•卡夫卡也是在布拉格的保险局里做公务员,工作之余孜孜不倦地写小说。他好像同样是一位勤恳干练的官吏,职场同僚都对他另眼相看。据说一旦卡夫卡没去上班,局里的工作就会出现停滞。与特罗洛普先生一样,他是那种既扎扎实实完成正业,从不偷工减料,又把小说当作副业认认真真去写的人—只是我感觉拥有一份正业,似乎成了他许多小说最终未能完成的借口。但卡夫卡的情况不同于特罗洛普先生,这种中规中矩的生活态度反倒有受到好评的一面。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差异?真有些不可思议。人的毁誉褒贬这东西实在难以理解。

第八章 关于学校

不单是学生之间相互欺凌,老师方面好像也有不少问题。这是很早以前的事件了:在神户一所学校,上课铃一响,老师就急着去关校门,因为校门太重,一位女生被门扉夹住,不幸丧生。

“最近学生迟到的情况很严重,不得不这样做。”这位老师辩解道。迟到固然不是值得称许的行为,然而上学迟到几分钟,与一条鲜活的生命相比孰轻孰重,这种问题不言自明。

在这位老师身上,“不许迟到”的狭隘意识在脑袋里异样地强化和膨胀,让他失去了均衡有度地看待世界的视野。均衡感对于教育者来说本是非常重要的资质。报纸上还刊登了家长们的评论:“不过,那倒是一位热心教育的好老师。”这种话居然(能够)说出口来,这是相当有问题的。受害者惨遭挤压的痛苦究竟被忘到什么地方去了?

我寄望于学校的,只是“不要把拥有想象力的孩子的想象力扼杀掉”,这样就足够了。请为每一种个性提供生存的场所。这样一来,学校一定会变成更充实的自由之地。同时与之并行,社会也能变成更充实的自由之地。

第九章 该让什么样的任务登场?

常常有人问:“您小说里登场的角色,是否以真实人物为原型?”我的回答大体上是“No”,一部分是“Yes”。迄今为止,我已写过为数不少的小说,但从一开始就意图明确,“这个角色是在心里比照着现实中这位人物写的”,像这种情况总共只有两三次。我一边写着(都是一些小配角),一边多少有些忐忑不安:

万一被人家瞧出底细来,“这是以某某为原型的吧”,尤其那个人偏偏就是某某本人的话,那可就不好办啦。所幸至今还一次都没被人识破。尽管大体上是以某位人物为原型,却也细心周到地作了改造再写进小说里去,我猜周围的人大概还不至于察觉到。恐怕其本人也是。

相比之下,我不曾在心中想象过某位人物、纯粹是凭空虚构出来的角色,反而被人家无端说成“某某一定就是原型啰”,像这种情况要多得多。有时候,居然还有人挺身而出,堂而皇之地宣告:“这个角色就是拿我做原型的嘛。”萨默塞特•毛姆在小说中學终写过一个散事,说的就是被一个素术课丽、甚至未阿其名的人告上了法庭,声称“自己被当作了小说的原型”,他为此因感不已。毛姆的小说往往把角色描写得栩栩如生、活灵活现,有时还成心调佩作弄(往好里说是讽刺),因而才会招致如此强烈的反应吧。读到他那种高明的人物描写,也许真有人误以为就是在批判和揶揄自己。

多数情况下,我小说里登场的角色都是在故事发展中自然形成的。除了极少的例外,基本不会有事先决定“我要写出个这样的角色来”的情况。随着写作的展开,络绎登场的人物自然会组成主轴般的东西,种种细节也会纷纷被吸附过去,就像磁铁将铁片吸附过去一样。就这样,一个个完整的人物形象便逐渐形成。

事后细想,常常会发现:“咦,这个细节跟谁的某某部分有点像嘛。”但不会从一开始就定下方案,“好,这回要把谁的某某部分拿来用用”,然后再去塑造角色。许多作业反倒是自动推进的。

就是说,我在塑造某个角色时,几乎是无意识地从脑内的档案柜中抽出信息片段,将它们拼合起来。大致就是这样的情况。

要写小说,总而言之就得阅读许多的书。同样的道理,要写人物,就得了解大量的人。我觉得这么说也全然无碍。

虽说是“了解”,但也不必彻底理解和通晓对方。只须瞟上一眼那人的外貌和言行特征就足够了。只不过无论是自己喜欢的人,还是不太喜欢的人,老实说甚至是讨厌的人,都要乐于观察,尽量不要挑肥拣瘦。因为把登场人物一律都搞成自己喜欢的、感兴趣的或是容易理解的人物,用长远的观点去看,那部小说就会变成缺乏广度的东西。有各种不同类型的人物,这些人物采取各种不同的行动,彼此神突碰擅,事态才会生现要动,故事才能向前推进。所以,哪怕一见之下,心想“我可不待见这家伙”,我也不会背过脸去,而是将“哪里不顺眼”“怎样不讨人喜欢”这些要点留在脑海里。

很久以前——我记得是在三十五岁前后——曾经有人对我说:“你的小说里不会出现坏人啊。”(后来我才知道,库尔特•冯内古特的父亲临终前也对他说过一模一样的话。)被他这么一说,我便思忖:“细想一下,好像还真是这样。”自那以来,便有意识地让一些反面角色在小说里登场。与其说我当时将心思放在让小说跌宕起伏上,不如说是放在构筑自己私人的(相比之下是和谐的)世界上。必须先确立这种属于自己的安定的世界,当作与粗野的现实世界相抗衡的避难所。

然而随着年龄不断增加——不妨说是(作为一个人和一个作家)不断成熟,尽管进展缓慢,但我渐渐能在故事里安置负面的或者说不那么和谐的角色了。要问是怎么做到的,首先是因为我的小说世界已基本成形,可以将就着工作了,及至下一步,把这个世界拓展得更广更深、更具活力便成了重大课题。为此就必须让出场的人物富于多样性,让人物的行动有更大的振幅。我越发强烈地感到有这种必要。再加上我在现实生活中也经历过(不得不经历)种种事情。

三十岁时姑且成了一位职业小说家,也变成了公众人物,于是不管乐激不乐意,都得承要迎面扑来的强烈风压。我绝非热衷抛头露面的性格,但有时会身不由己地被推上前去。时不时也得干一些本不想干的事情,还遭到过亲近之人的背叛,为此心灰意冷。

既有人为了利用我,大说特说言不由衷的溢美之词,也有人毫无意义地(我只能认为是这样)对我破口大骂。还曾被人家真真假假地说三道四。此外还遭遇过种种匪夷所思的圣事。

每当遭遇这种负面事件,我就留心观察相关人物的言行举止。既然苦头是非吃不可了,索性从中淘取些貌似有用的东西——其实就是“不管怎样,总得保住老本”啦。当时难免会心中受伤、情绪低落,但如今想来,这样的经历对我这个小说家来说也算是充满营养的东西。自然,美妙而愉快的经历肯定也有不少,但相比之下,记忆犹新的却净是负面的事情。与回忆起来让人愉悦的事情相比,倒常常想起那些不愿回忆的事。总而言之,不妨说从这样的事中能学到更多的东西。

比如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也是第一人称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杰伊•盖茨比,但叙述者却始终是一个叫尼克•卡拉韦的青年。我(尼克)与盖茨比之间的接触面在微妙又戏剧性地移动,菲茨杰拉德便通过这一点讲述着自己的生存状态。这种视角为故事赋予了深度。

然而通过尼克的视角来叙述故事,就意味着小说会受到现实的制约。因为在尼克的目光无法到达的地方,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很难反映在小说里。菲茨杰拉德运用各种手法,来了场小说技巧的总动员,巧妙地化解了那些限制。这样当然饶有兴味,但是这种技术性的创意存在着界限。事实上,此后菲茨杰拉德再也没写过像《了不起的盖茨比》这种结构的长篇小说。

不过我有点不太明白,为什么作家非得写自己的同龄人不可?为什么那才是“自然的行为”呢?前面说过,写小说让我感到无上快乐的事情之一,就是“只要愿意,我可以变成任何一个人”。既然如此,我为何非得放弃这个美妙的权利不可呢?

写《海边的卡夫卡》时,我刚刚五十出头,却把主人公设定为十五岁的少年。而且在写作期间,我感觉自己仿佛就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当然那与眼下的十五岁少年应当体会到的“感觉”不是一回事。归根结底,只是把我十五岁时的感觉凭空搬秘了过来。然而我一边写小说,一边几乎分毫不差地把自己十五岁时呼吸过的空气、目睹过的光线,在心里活灵活现地再现出来。就是把长久以来一直藏在内心深处的感觉,利用文字的力量巧妙地拖曳出来了。该怎么说呢,真真是美妙的体验。这或许是只有小说家才能体味到的感觉。

第十章 为谁写作?

在那前一年,我读了村上龙的长篇小说《寄物柜里的嬰孩)、十分假服:写得真好!”然而那是只有村上龙才能写出来的作品。

我还读过中上健次的几部长篇小说,也深感佩服。可那也是唯独中上先生才能写出来的东西。每一部都和我想写的不一样。理所当然,我只能自己去开拓独特的道路。只能将这些先行登台的作品中雞含的力量作为具体例证放在心上,把只有我才能写出来的作品坚持写下去。

我为了回答这个命题,开始执笔写《寻羊冒险记》。我的基本构想是尽基不让现有的文体变得笨重,不提書“心備的愉花一(换言之就是不被“纯文学”的装置俘虏),让小说本身变得深刻、厚重起来。为此就必须积极导人散事这个框架。在我看来,这一点非常明确。而如果把故事当作重点,工作起来势必费时耗日,不可能像以前那样,在“本职”工作之余利用闲暇就能完成了。

所以开始写《寻羊冒险记》之前,我卖掉了一直经营的小店,成了一个所谓的职业作家。当时,相比写作,当然还是小店的收入更高,但我仍然横下心来决定牺牲它。因为我想把生活全都集中到小说上,把自己拥有的时间全部用在写小说上。说得稍稍夸张些,就是“破釜沉舟”,无法再走回头路了。

走进日本的书店,常常发现男作家和女作家被分成不同的专柜。而在国外的书店里,似乎很少见到这样的区别。

第十一章 走出国门,新的疆域

《纽约客》这家杂志拥有的威望和影响力之大,日本的杂志是很难想象的。在美国,即便某本小说在日本卖了一百万部、获得了“某某奖”,人家也只是“哦”上一声,便再无下文了。但仅仅说是在《纽约客》上刊登过几篇作品,人们的态度就会截然不同。有这么一种地标式的杂志存在的文化,真让人艳羡啊。我时常这么想。

作为写作的人,最不缺的就是稿约。当时还有许许多多“美味诱人的工作”。甚至曾经有过这样的约稿:“这地球上不管什么地方,您想去哪儿就去哪儿,经费您想花多少就花多游记您想怎么写就怎么写。”还有一位素不相识的先生向我发出奢华的邀请:“上次我在法国买了一座城堡,您在那儿住个一年半载,优哉游哉地写小说怎么样?”(这两个提案我都礼貌地拒绝了。)如今回想起来,那简直是个难以置信的时代。即使堪称小说家主食的小说销路欠佳,单凭这种美味诱人的“小菜”就足以生活下去了。

大体说来,小说这东西是从内心世界自然而然喷涌出来的,并不是出于战略考虑,可以像走马灯似的改来改去的玩意儿,也不能先做点市场调查,再视其结果刻意改写内容。就算可以这样做,从如此肤浅之处产生的作品,也不可能获得众多的读者。纵然一时受到欢迎,这样的作品和作家也不会持久,大概无须多久就会被人们忘起。亚伯拉罕•林肯留下这样一句话:“你能在某些时刻欺骗所有的人,也能在所有的时刻联骗某些人,但不可能在所有的时刻欺骗所有的人。”我觉得这个说法同样适用于小说。这个世界上有很多要由时间来证明的事物,只能由时间来证明的事物

这说到底不过是个人的印象,如果要我拿出确凿的根据和例证来,那就让人为难了,不过查对历史年表回顾一番,我感觉可以在世界范围内看到一种倾向,当一个国家的社会基盘发生巨大动摇(或变革)之后,我的书就会在那里被广泛地阅读。我的书在俄罗斯和东欧地区开始热销,是在共产主义体制发生崩溃这一巨大的地盘变化之后。此前看似牢不可破的执政体制在一夜之间士崩瓦解,希望与不安杂糅交织的“柔软的混沌”一步步逼上前来。或许是在这种价值观转换的状态下,我提供的故事急速地带上了一种崭新而自然的现实感。

另外,阻断东西柏林的柏林墙戏剧性地倒塌,德意志成一个统一国家后不久,我的小说在德国好像慢慢开始被人们阅读了。当然,这或许是偶然的巧合。然而我想,社会基盘和结构的巨变会对日常生活中的现实感产生强烈影响,人们追求改变是理所当然的,也是自然现象。现实社会的现实感与故事世界的现实感,在人们的灵魂之中(或者无意识之中)难免一脉相通。不管身处怎样的时代,当发生重大事件、社会现实出现巨大变化时,它就会像寻求佐证一般,要求故事的现实感发生变换。

最后我想说明一下:我是一个不善于单纯用大脑思考问题的人,不适合逻辑性的论述和抽象的思索。我只有通过写文章,才能按部就班地思考问题。亲自动手写文章,一次又一次地反复校读,仔仔细细地修改,才终于像常人一样把大脑里的东西整理妥当、把握透彻。正因如此,我更觉得通过经年累月写下收人本书的文章,并多次动手修改这些文章,能系统地重新思考和俯瞰身为小说家的自己,以及自己身为小说家的事实。


已发布

分类

来自

标签: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